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名词 > 正文

综合所得税制

2018-11-05 10: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对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如生产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都归集在一起,按照一个税率来计算其所得税的制度。综合所得税制于19世纪中叶首创于德国。综合所得税的税制一般都采用累进税率,但也有的国家采用比例税率。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是综合所得税制,采用的是33%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被许多税务专家视为工业化国家应采用的所得税制,但如果纳税人缺乏纳税意识,而稽征机关的管理又无力,很可能影响所得税的足额征收。这一点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反映较为明显。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