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减累进税率
2018-10-17 12:26 来源:中国会计网
亦称“边际递减累进税率”、“减速累进税率”。税率增加幅度递减的累进税率。表现为应税所得越高,运用的税率也越高,但应税所得每增加一定数额,其增加部分适用税率的提高幅度是递减的。如年所得为1000元时,适用税率是10%;年所得为1500时,其中的1000元征税10%,超出的500元适用税率20%;年所得为2000元时,其中属于第一档次的1000元征税10%,属于第二档次的500元征税20%,第三档次的500元征税28%。可见,应税所得每增加500元,就适用较高税率,但第二档次所得的适用税率比第一档的适用税率提高10%,第三档次所得的适用税率比第二档次的适用税率提高8%,呈递减累进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