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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税

2018-10-10 10:38     来源:中国会计网     
    “从量税”的对称。按税收计征标准划分的一类税。凡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或金额,按一定税率计征的税种,都是从价税。一般来说,依据课税对象的价格或金额从价定率计算征税,可以使税收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增值额、营业额以及纳税人的收益额密切相连,能够适应价格、收入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弹性,较为合理地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价税的税负轻重与征税对象的价格或金额的高低成正比变化。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尤其在物价上涨时,税额也随之增加,能够保证税收的稳定。同时,从价税中的累进税其税负轻重还受到征税标准的高低与征税标准所适用的税率的高低成正比变化的影响。国家通过不同税率结构的设计,可以有效地实现量能纳税和公平税负,并达到各种调节目的。但从价税也有不足,实行从价税,价格提高税额增加,不利于改进商品包装;确定和计算从价税的价格和金额,无论在方法上还是手续上都比较复杂,给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增加一定困难,容易发生纠纷。

    目前,世界上各国实行的大部分税种均属于从价税。中国现行税制中的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各种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税种,是以完税价格、增值额、营业额、超过一定限度的所得额、投资额等为计税依据,并按照规定的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计税,均属于从价税。现行税制中的消费税,其中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如甲、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粮食白酒、贵重首饰、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等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其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也属于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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