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牌照税
2018-09-12 09:5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以车船为征税对象,按车船的数量或者净吨位征收的一种税。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确定全国统一征收使用牌照税。1950年4月,财政部颁发了《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草案》试行。1950年4月,财政部颁发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草案》试行。1951年9月,政务院正式公布施行《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内企业征收的这种税并入了工商税中,车船使用牌照税只对个人和外国侨民继续征收。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后,车船使用牌照税仅就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车辆、船舶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