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饶让又称“虚拟抵免”和“饶让抵免”,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惠的那一部分,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待遇,不再按居住国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税收饶让是配合抵免方法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税收抵免内容的附加,它是抵免方法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税收抵免内容的附加。它是在抵免方法的规定基础上,为贯彻某种经济政策而采取的优惠措施。税收饶让这种优惠措施的实行,通常需要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子以确定。目前税收饶让抵免的方式主要有差额饶让抵免和定率饶让抵免两种。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税收饶让抵免是缔约国之间意志的产物,必须通过双边或多边安排方能实现。
2、税收饶让抵免的目的在于避免和消除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或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而是为了使来源地国利用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真正收到实际效果。
3、税收饶让抵免是在抵免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抵免制度。
税收饶让抵免的适用范围一是对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预提税的减免税予以饶让抵免。二是对营业所得的减免税给予税收饶让抵免。三是对税收协定缔结以后,来源地国政府依据国内税定的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措施所作出的减免税,经缔约国双方一致同意,给予税收饶让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