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名词 > 正文

香港储税券

2018-09-10 18:11     来源:中国会计网     
    香港纳税人用于缴纳税款的有价证券。储税券纳税办法由香港税务局推行。纳税人,特别是按月支薪的纳税人,每月可先从收入中支取一部分货币购买储税券。需纳税时,任何税款都可以储税券缴纳。储税券每张棉值50港元,纳税人可委托银行或向税务局直接购买。储税券在购买后36个月内可计算利息,超过36个月则停止计息。其面额及利息可用作缴纳全部或部分税款。储税券可随时兑换支票或缴税。若非用于缴税,则不计算利息。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