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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凭费

2018-09-07 10: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太平天国时期所收取的一种规费。为推翻清王朝的腐朽统治,太平天国革命军在所占地区对土地所有权重新确认。在发给土地所有权凭证——田凭时,收取一次包括工本费和手续费在内的费用,具有税费混合性质。不论地主或农民,均需缴纳。收费标准,因时因地不同。如常熟地区,业主每亩纳60文;1682年初规定,自耕农也应纳税领取田凭,每亩5升;同年秋,改为每亩纳400文至数千文。田凭每年换发一次,田凭费同样每年需缴纳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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