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口税
2018-09-07 10:1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亦称“子口半税”。近代中国对洋商征收的一种内地关税。“子口”是相对于“母口”而言的。“母口”是海关所在口岸,“子口”是内地常关、厘卡所在地。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规定:英商运入中国的货物,或从中国运出的土货,除纳一次5%的进出口关税外,在内地只须于所经第一关(常关)缴纳2.5%的子口税,即可畅通全国,不另缴税。以后,其他外国商人也同样享受该项优待,致使中国工商业者与外国商人的竞争条件进一步恶化。1929年改为关税附加。1931年,施行关税新税则,子口税及其他通过税一并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