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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岸制

2018-09-06 16:2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引岸亦称“引地”“销地”。中国历代官府对商人引盐行销的专卖制度。源于五代后周显德元年(公元954年)的划区行销。所划地区称“引界”或“引地”。宋行引法,商人向政府购引后,(即取得贩运销售盐专利的凭证)即可凭引支盐运往指定区域,独占区内食盐销售。盐商独占运盐引销区域的专卖制度称引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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