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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会计(accounting of stock companies)

2018-08-31 10:5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以股份制企业为会计主体的一种专业会计。股份制企业由于其经营方式具有特殊性,因而其会计也具有不同于其他企业会计的特点。股份制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制企业的特点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点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经批准,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可以交易或转让;股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公司应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点是:公司的全部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发行股票;公司股份的转让有严格的限制;股东人数不得超过一定的限额;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股份有制企业会计的特点 与其他经营方式下的企业相比,股份制企业在会计上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的会计处理上。这是由于股份制企业在资本的投入、经营成果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其他企业所引起的。与一般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同,股份制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必须分为投入资本与留存收益两部分。投入资本是公司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价值,对于投入资本,会计上还必须区分法定资本(实收资本)与资本溢价,将两者分开反映,以体现法律对股份制企业的约束要求。留在收益是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盈利而形成的一种资本。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将留存收益分为受限制(或已拨定)的留存在收益和不受限制(或未拨定)的留存收益。前者是指专为满足某项特写用途而被指定,不得用于发放股利的留存收益,如企业为了扩大规模、应付意外事故等而指定的留存收益;后者是指用途不受限制的留存收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留存收益分为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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