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预算会计(public finance budgetary accounting)
2018-08-31 10:58 来源:中国会计网
有时又称总会计、总预算会计,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
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部预算会计的发展经过三个时期。(1)1949-1965年创立“总预算会计”,分设资产、负债、岁入、岁出会计要素,以“资产=负债”作为基本会计等式,实行收付实现制,采用借贷记账法,编报资产负债表、收支决算表。(2)1966-1997年调整为“财政总会计”,改设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会计要素,改设基本会计等式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改用资金收付记账法,编报资金活动情况表、财政收支决算总表、预算外收支决算表。(3)1998年实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重大改革,涉及会计要素、会计等式、记账方法和会计报表等各个方面。
新会计体系与政府财政预算组成体系相一致,分设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财政总预算会计。
这个体系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为中心,以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的,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高度资金。为此,它分设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要素,确立“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实行收付实现制,采用借贷记记账法,运用历史成本模式。
各级总预算会计定期编制和汇总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它附表。其它附表有基本数字表、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以及所附会计报表。
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相比,预算会计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具有较强宏观性、社会性、政策性、统一性。
美国的政府财政预算会计,分为联邦、州、县、市、等级制,强调经管责任性和决策有用性,实行基金会计模型,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现金制)或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应计制),由国会下设会计总局规定联邦政府预算会计原则及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州及地方政府预算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