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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支出(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expenditures)

2018-08-28 10: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属于高等学校会计要素的一项。

  特点 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而发生的。发生的支出包括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

  内容 包括事业支出、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务支出、离退休人员保障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转出自筹基建资金、其他支出。

  分类 分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支出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学徒艰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经营支出是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核算方法 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应设置“事业支出”、“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务支出”、“离退休人员保障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转出自筹基建资金”、“其他支出”等科目分别核算各项支出。一般支出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认,经营性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确认的标准有:符合支出的定义。支出确认的同时,伴随着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的确认。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一般支出按实际发生数计量,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计量。

  管理要求 高等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对校内各单位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定额的费用,其包括干基数和定额标准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高等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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