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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改组(quasi-reorbganization)(美)

2018-08-15 11:2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亦称会计改组。主要目的在于弥补经营亏损的资本重组。准改组不产生新的法律主体,也不受法院的干预。准改组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改组来消除企业的大量亏损,并采取旨在使将来经营成功的措施。例如,企业可以出售多余的固定资产,对一些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进行重估价,并以较低的公允价值反映,以减少计入将来会计期的折旧费用和摊销反映。准改组后,企业的留存利润必须抵消为零;若尚有亏损,则可用资本公积弥补,资本公积不足弥补的,再用减少股本的办法。准改组的结果是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有了新的计价基础。

  准改组减少了企业的资本,对债权人利益有所影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的会计程序委员会承认了准改组这一程序,条件是要有适当的保护措施。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承认了准改组,并列示了某些保护措施或条件:(1)准改组后企业的留存利润为零;(2)准改组后,公司任何一个股东权益账户不再有红字;(3)应将整个准改组的影响通知给全部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东,并事先经他们批准;(4)要编制一张公允而稳健的资产负债表,反映改组日的财务状况;为了尽可能消除在将来可能作出类似性质的重新调整,在改组日应合理调整资产的价值。准改组要经债权人和股东批准,通常由法院监督,以确保有关各方的利益。在准改组当年的会计报表中,应充分披露准改组的程序及其影响。此外,在准改组后的3~10年的期间内,应加注说明留存利润的累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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