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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stamp tax)

2018-08-15 11:29     来源:中国会计网     
    行为税的一种。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行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因由纳税人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简称“贴花”)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为书立、领受、使用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庆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力证照、许可证照及财政部规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印花税的比例税率最低为0.003%,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最高税率为0.3%,适用于股份转让书据。印花税的定额税率为每件贴花5元。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凭证所载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适用比例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凭证所载金额×定额税率。

  印花税的缴纳有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和委托代征三种方法。三种缴纳方法在会计处理上略有不同。但印花税均不需在应交税金账户反映。一般情况下,契约应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发生应税行为时,再自行粘贴完税。预购印花税票,发生应税行为时,再自行粘贴完税。预购印花税票时,借记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粘贴完税时,再将待摊费用转为管理费用。汇贴汇缴时,则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委托代征时,代征部分记为暂收款,缴纳时,予以抵消;缴纳部门则直接记为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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