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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business combination)

2018-08-10 10:25     来源:中国会计网     
    亦称企业联合,或企业集中,指彼此独立的若干企业个体的联合,或者一家企业通过购得权益证券、净资产、签订协议或其他方式对一家或几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整体或部分进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行为。此处的控制指能够对企业实施决定性影响,至少拥有另一企业的半数或半数以上的投票表决权;这种权利派生于对企业的所有权,在会计中即表现为被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那部分权益。

  企业合并一是企业扩张(business expansion)有两种形式,一是新建企业或分厂等。二是合并与新建比,具有有以下优势:(1)成本较少。新建企业添置厂房和设备,代价相对较高,而以合并方式收购已有企业,所花成本较少。(2)经营风险较代。收购已有的企业,接受现有的市场,通常比开发新产品、拓展新的市场风险要小。当企业以分散经营风险为目标实施企业合并时,尤其如此。(3)适应周期较短。合并企业能在较短时间内投入生产,正常运营,适应环境,熟悉法规。(4)避免被其他企业吞并。有些企业自身规模较小,经营能力较弱,为了避免被别人吞并,常采用主动参与合并的措施,从而使自己免遭吞并。(5)获取无形资产。合并企业可以通过合并获得专营权、专利权以及商誉等无形资产,(6)其他优惠条件。如税收减免以及政治方面等原因。现实施企业合并可集中经济资源,优化资源组合。调整产业结构,扩张企业规模。

  企业合并按照所涉及的行业,可分为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按照法律形式,可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企业合并的代价可采用现金、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形式;合并企业可以取得被并企业的净资产,也可以是取得其股票。

  我国企业合并的步骤 主要包括:(1)作出合并决策。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合并决策,并指派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合并准备工作。(2)寻找被并企业。如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洽谈的方式寻找潜在的合并对象。若被并企业同意按议定条件参与合并,就应向购买企业提供有关的经营管理信息和财务信息。(3)确定公允价值。购买企业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和评估,确定净资产公允价值,作为被并企业产权的底价。(4)形成成交价格。合并时的成交价格根据净资产公允价值以及被并企业职工素质、技术水平、退休金负担、社会信誉等因素综合考虑,即以底价为基础,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它是购买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主要依据。(5)签署产权转让协议。成效后,购买企业与被并企业的所有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不超过3年,第一年付款数额不得低于被并企业产权转让价格的30%,欠付款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交付利息。非国有企业被并产权转让价款、支付日期、定金等应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购买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换取被并企业净资产,则还应经证券机构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备案,注册登记。(6)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被并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后,应编制成交时的财产清单以及会计报表,分别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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