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计报表(combined financial state-ments)
2018-08-08 16: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将总与分支机构视为一个企业整体而编制的会计报表。
企业总部及共分支机构通常都是各自独立的会计个体。它们分别拥有完整的会计系统,记录各自相对独立的经济业务。会计期终了,总部和分支机构各自编制会计报表,反映其各自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总部及分支机构各自的会计报表。因此,总部应以本部和各分支机构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为基础,编制能反映企业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联合会计报表,作为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以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有关方面的需要。
编制联合会计报表的简便方法,是将总部与分支机构各自的会计报表汇入联合会计报表工作底稿中,在联合会计报表工作底稿中:(1)抵消相对账户,即抵消总部账上“分支机构往来”账户借户借方余额和分支机构账上“总部往来”账户贷方余额;(2)抵消内部损益,即抵消分支机构存货中的未实现利润;(3)抵消内部债权债务,即抵消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4)汇总相同的资产和负债的的余额,根据汇总金额,编制联合会计报表。这样,联合会计报表把总部与分支机构联为一体,内部业务全部抵消。联合会计报表只反映整个企业与外界发生的交易事项及其结果。
如果总部与分支机构内部业务较为简单,抵消方便,也可以不通过编制联合会计报表工作底稿,直接编制联合会计报表。但有关内部业务必须全部抵消,联合会计报表必须只反映整个企业与外界发生的交易事项及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