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natural resources)
2018-08-08 16:3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又称递耗资产或耗竭资产(wasting assets)。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土地或海洋中挖掘或出产品而逐渐耗竭的资产,如森林、石油、矿山等。
自然资产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耗竭性,即随着生产而导致其物质数量的减少;二是自然重置性,自然资源一般不能重置,如果得到重置的话,只是由于自然的作用。
分类按照产品的生产方式,自然资源可以分为3类:
(1)从露天或矿井中挖掘的自然资源,如有色金属、煤、碱、石灰石等。
(2)通过地表钻进进行生产的自然资源,如石油、天气气等。
(3)通过收割或采伐进行生产的自然资源,如森林。人工种植的林木与自然生长的森林有所区别。
生产过程自然资源的开采包括三个主要步骤:
(1)寻找矿藏并取得所有权。即进行地质和地球物理探矿,采用重震、磁通震、地震仪、航空摄影、岩心钻探等设备和活动,结合土壤和岩石化学分析,寻找具有商业价值的矿石和矿藏。勘探可以在取得矿产所有权之前进行,也可以在取得矿产所有权之后进行。
(2)开发财产。矿藏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开采,还必须对矿藏进行“开发”,即为正式形采作好准备,如购买设备、开凿地下坑道、打眼挖井等。
(3)资源开采。即实际生产作业,取得具有商业 价值的资源。
成本构成及其处理方法与自然资料生产过程的3个阶段相适应,其成本由购买成本(取得成本)、勘探成本、开发成本和生产成本4部分构成。
(1)购买成本:即取得矿山或取得勘探开采权的成本。
(2)勘探成本:即在矿藏勘探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有3种处理方法:合部计入当期费用、全部作为资本支出和部分作为费用、部分作为资本支出。
全部计入当期费用赞成者认为,支付这种成本永远不会产生可直接开采的具有商业价值的矿山或油井,而且,长远看,不论如何处理这类成本,其公司的持续日常活动,正常开采的矿产公司应当将地质和地球物理探矿支出作为日常业务开支。
全部作为资本支出赞成者认为,勘探和开发工作是开采矿藏的必要条件,其成本是为开采矿产品而发生的,应予资本化。
部分作为费用部分作为资本支出将与矿藏取得、持有和开采的成本列作资本支出,而与特定矿藏无拳成本列作费用。这种方法较为合理,但不易操作。
(3)开发成本:开发成本分为两类,一是有形设备成本,二是无形开发成本(intangible drilling cost IDC)。有形设备成本是为开采和加工矿产品而构建的设备和机器,包括矿石运输系统、矿石载和储存设施及矿产品的加工设备,油田和天然气的有形设备,包括泵、管道、加工设备和储油罐等,有形设备形成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采用合理的折旧方法予以摊销。无形开发成本是本身无残值的民有形设备无关的支出,如工资费用、清理地表的成本、测量费用、开出坑道和竖井的成本,等等。无形开发成本的处理方法存在很大分歧,与勘探成本一样,也有3种方法,即资本化、费用化和部分资本化。
勘探活动和开发活动有时不易区分,比如,在未开发的油田上钻井,如果不出油,其成本可以认为是勘探成本,如果开出了油并且具有可开采价值,则其成本可以作为开发成本。因此,在采矿业中,确定矿山具有商业价值之前,勘探成本和开发成本往往不加区别。
(4)生产成本:即生产开采矿产品、石油天然气或其他自然资源产品的成本,包括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等。
(5)油田的取得成本和勘探成本:石油公司为取得勘探权而支付取得成本并在日后从事勘探结果可能出油,也可能无任何价值。因此,油田的取得成本和勘探成本的处理便会出现分歧。对于取得成本,可将其计入一个临时账户,勘探成本后转为自然资源的成本,勘探不成功则计为损失,也可以将其归入勘探成本,一并处理。勘探成本的处理方法有两种:成功法和全部成本法。
成功法将勘探成本的勘探成本资本化,勘探不成功的成本作为费用。在西方国家,这一方法得到广泛使用。其依据是,只有成功的勘探成本才能产生未来收益,如果将成功的勘探成本才能产生未来收益,如果将不成功的勘探成本资本化,会使人误认为公司可能会从不成功的油井中获得现金流量,并高估当期净收益。
全部成本法将所有勘探成本资本化,而不论其是否成功。这一方法在西方一些以勘探为主的石油公司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其依据是,不成功的勘探也是寻找矿藏工作,其成本与成功的成本一样,也是具有商业价值的石油储量成本的一部分,应当予以资本化。
1977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第9号公告《石油天然气公司的财务会计》,采纳成功法近于石油天然气行业、立法当局、能源部和司法部的强大压力,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反映,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9年暂停第19号公告的实施。
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成功法和全部成本法都没有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的需求,也没有反映石油天然气勘探的经济实质,即没有一种方法在会计报表中反映了石油天然气储量的现行价值,于是,建议采用“储量确认会计”(Reserve Recognition Accoungting RRA),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储量的现行价值,并将其变动在损益表中反映。1979年起,要求公司以RRA为基础编制补充的损益表。1981年,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RRA对主要会计报表是不恰当的要求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一个充分披露的规定。1982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第69号公告《关于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的披露》,要求提供下列衩充信息:石油天然气储备量,与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有关的已资本化的成本,取得、勘探和开发活动所发生的成本,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的运行结果,与探明的的会计师有关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
折耗分配自然资源成本。一般采用产量法,总产量一般为矿藏或油气田的储备量。核算时不设备抵账户,直接冲减自然资源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