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盘存制(periodic inventory system)
2018-08-03 10:3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又称实地盘存制。根据财产清查结果确定期末账面结存数量的方法。由于这种方法一般是在会计期末计算和确定结存存货成本和本期销售或耗用存货成本时采用,所以称为定期盘存制。
特点会计期末,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时,根据清查的结果确定期末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及其金额。在存货的明细账记录中,存货的增加要根据有关会计凭证,逐笔连续记录,但存货因正常业务的发出不作记录,平时不结算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而是根据期末实地盘点的结果,确定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并采用倒挤的方法计算本期销售或耗用的存货数量和金额。在这种方法下,财产清查的 在于确定存货期末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其计算公工是:
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的实地盘存数量×进货单价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初存成本+本期购进存货成本一期末存货成本
优缺点定期备存制将期末存货的计算同财产清查相结合,会计处理手续简单。但采用这种方法,挤入本期销售或耗用的成本,平时账面上无法反映存货的增加、减少及结存的详细情况,采用这种方法反,把会计主体的非正常销售和耗用的存货价值全部计入了销售或耗用成本,影响了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同时又影响了会计核算资料的明晰性。
适应范围定期盘存制只能用于无法随时结转存货的销售或耗用成本,需要定期结转销售或耗用成本的存货,如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对鲜活商品的核算。非特殊原因,一般不宜采用定期备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