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温馨提示

2024-05-11 15:10     来源:中国会计网     
辽宁202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温馨提示,详情如下:
 
辽宁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一、准考证打印
 
1.辽宁考区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已于5月6日开始,请于5月17日前完成准考证打印。
 
2.请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右侧“综合服务”项下“初、中级职称考试”栏目和“高师考评”栏目中“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3.考试时间、地点由财政部全国编场系统随机分配确定,不可人为进行调整。
 
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5月18日至22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5月18日举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三、考试注意事项
 
1.为提前熟悉掌握计算器、输入法使用方法和技巧,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访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模拟答题操作系统(http://kzp.mof.gov.cn/moni.jsp)进行操作练习。
 
2.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应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周边环境以及交通情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并关注考点当地天气情况。
 
3.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4.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5.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可以携带装订成册的纸质参考资料,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借阅,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6.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7.所有考场均在监控覆盖范围。考生应诚信应考,考试期间违纪违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并计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期间值班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 024-67989751
 
沈阳市财政局 024-22704418
 
大连市财政局 0411-82657747
 
鞍山市财政局 0412-8402519
 
抚顺市财政局 024-53815188
 
本溪市财政局 024-42809956
 
丹东市财政局 0415-2211236
 
锦州市财政局 0416-4199705
 
营口市财政局 0417-2838764、2822730
 
阜新市财政局 0418-3327147
 
辽阳市财政局 0419-2289110
 
铁岭市财政局 024-72218336
 
朝阳市财政局 0421-3608136
 
盘锦市财政局 0427-2936186
 
葫芦岛市财政局 0429-3113115
 
辽宁省财政厅024-2282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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