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及时办理“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文件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计算。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2023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资料(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通过退库解决),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2023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特别提醒,自2023年10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相比较《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的支付比例有所调整,请您认真核对手续费金额。
符合“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条件的纳税人,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提交申请。已纳入新电子税务局试点的,通过:本地特色-一般退(抵)税管理-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提交申请。
请您务必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2023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