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辽宁会计 > 辽宁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2022-07-01 11:5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

  根据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上年我市全口径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缴费。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7291元,医疗月缴费金额为437.46元。

  温馨提示:

  为确保您的医保权益,对采用银行批扣方式缴费的,请于每月15日前将费款足额存入批扣银行卡,并及时关注当月扣费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9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