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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先办后补 “容缺受理”让征纳互信升级

2021-08-09 13:5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从全省抽调税收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对256个涉税费依申请事项所需资料进行梳理、逐项论证,截至7月20日,重新明确了共228项“容缺受理”事项,并对“容缺受理”事项中可容缺资料、容缺时限、适用范围等要素进行了逐一明确。

“容缺受理”业务后,需要补交的资料除了可在办税服务厅现场提交外,纳税人还可通过邮政寄递、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补齐补正,资料后补环节可“一次不用跑”。

辽阳市某经贸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体验完“容缺受理”服务后感慨:“像我这种年纪大一些的会计,办税时总是忘带一些资料,还得回公司取,特别折腾。这个‘容缺受理’,让我不再担心自己这个‘老毛病’了!”

近年来,税务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行了“容缺受理”制度,即企业在办税缴费时即使资料不全也可先办后补。此制度的推行,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多次跑”的问题,切实提高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效率,营造了征纳互信的良好氛围,增强了获得感。

为保障“容缺受理”落到实处,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如在全省各办税服务厅建立了“容缺受理”台账,对相关业务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数据统计、档案留存、信用信息记录等工作均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对“容缺受理”资料补齐期限也进行了明确,放宽了疫情期间资料补齐期限,确保了“非接触式”办税的顺利推行。为防止业务推行过程中出现梗阻,辽宁省税务局在全省各办税服务厅设专人专责管理台账,对于资料补正补齐时间也给出了“缓冲期”,给予企业补正补齐资料的准备时间,给企业以充分的信任。

辽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像发票办理业务,规定补齐资料的时间是5个工作日,申报纳税业务则给出了10工作日的限定。“如果承诺时限临近,纳税人未补齐补正容缺资料的,税务机关会在承诺时限到期前的1个工作日前进行提醒。超过承诺时限仍未补齐补正容缺资料的,税务机关将通过风险提示、暂停相关业务办理、撤销已办业务等方式进行处置。”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下一步,辽宁省税务局将把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点举措扛牢抓实,结合落实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召开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例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大力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服务;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提升税收征管一线人员的执行落实能力,并加强与公安、民政、房地产、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信息共享和协作,用带温度的服务再为企业解忧、赋能。

(此文刊载于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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