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谋划,精准施策,在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支持企业有力、有序复工复产,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降到最低,确保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
一、财政政策“做加法”,充分发挥政策最大效能
本溪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优势,坚持财政政策“一盘棋”的工作思路,主动作为、顺势谋划,认真研究中央、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系列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具体措施,从“增、减、免、缓”四个方面,归类梳理了涵盖优惠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缓缴住房公积金等11项政策清单,强化政策叠加效能。同时,开设政策咨询电话热线、发布致全市企业家公开信,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解读宣传财政政策,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落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二、资金压力“做减法”,优先保障复工复产需求
本溪市财政局注重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来腾挪空间,通过盘活存量资金来弥补增量需求,认真梳理现有预算内相关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围绕疫情防控需求,及时调整项目安排,在不增加财政总盘子的前提下,突出当前重点保障对象,将有限的好钢用在最利的刀刃上。积极应对疫情对全市旅游企业影响,加快专项资金下达拨付进度,及时下拨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85万元,重点支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地区文化产业特色扶持等相关企业。助力出口企业复工复产,拨付出口企业外贸发展专项资金477.5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紧张问题。筹措资金55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持续推动县区“飞地园区”建设。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投入资金2613万元,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项目管理、脱贫成效监测等方面。截至目前,累计投入各项资金1.02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财政支持。同时,通盘考虑企业复工复产需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流程”、“快审快批”的原则,对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在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可提前预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建设资金,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三、巧用财力“做乘法”,放大财政资金撬动效应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聚集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本溪市财政局切实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企业,特别是列入国家、省重点名单的企业,在国家、省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一定贴息支持。目前,列入国家级和省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已签订贷款合同超过2亿元,贷款到位资金超过1亿元,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大力支持医疗卫生单位扩大救治范围、购置医疗设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主动对接县区及相关部门,谋划申报项目6个,涉及总投资7.3亿元,申请新增债券资金5.2亿元,做实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力求尽快形成有效的投资。
四、复工风险“做除法”,多角度全方位帮扶企业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各类风险叠加的特点和形势,本溪市财政局强化企业帮扶指导,通过“点对点”工作联系方式,组成工作专班,建立“三个一”帮扶企业机制。“一对一”服务企业,采取“线上办公”、电话咨询等形式,深入了解复工复产企业实际困难,精准解读有关支持企业发展财政政策;“一对一”联系金融机构,争取企业贷款优惠利率支持,缓解疫情期间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一对一”对接主管部门,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审核工作,简化建设进度资金审批流程,推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尽快开工复产。同时,细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省25项、市18项政策措施,对涉及财政的12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政策内容、责任科室及具体落实措施,指导督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企业有序规范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持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