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辽宁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支持疫情防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两手抓、两不误”,迅速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提出4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为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财政支持。
一、加快惠农补贴资金兑付
要求省内各地加快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能,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积极性;用好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省补助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先进适用耕作、节水等农业技术推广,为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以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等。
二、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
要求省内各地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优势区的支持力度,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及时下达省以上补助资金,支持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实施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和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政策,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落实种植业结构调整、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等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加强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农商互联,保障“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供给。
三、推进农事企业复工复产
明确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运用县域经济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对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农事企业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对符合加快突破辽西北省财政补助政策支持范围的农事企业给予财政补助或贴息;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支持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政策业务范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半收取担保费,降低融资成本;认真落实国家启动实施的农产品冷藏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助政策,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增加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四、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
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财”为“政”服务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资金拨付流程,保障受疫情影响的农业和农产品稳产保供资金需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积极研究相关支持帮扶政策,从政策资金和工作上及时帮助解决农产品稳产保供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