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0年9月举行。现将辽宁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http://czt.ln.gov.cn/lnkjwsy)或使用“辽宁会计APP”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通过“辽宁会计网”首页综合服务栏目中的“网上报名”或APP中“考试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自动关联信息采集系统数据进行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联系当地财政部门及时更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缴费起止时间:2020年3月10日0:00至3月31日23:59。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
重点提示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报名简章和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报考人员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任何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应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
5.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开具发票。
6.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的基本情况、照片和其他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7.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
8.考试报名中遇到问题,请向报考地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地区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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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 024-12333转1 |
大连 | 0411-96159 、82657747 |
鞍山 | 0412-2230887、 2212935(高级) |
抚顺 | 024-57573106、57760162 |
本溪 | 024-42836632、42836634 |
丹东 | 0415-2211236、2211237 |
锦州 | 0416-3145813 |
营口 | 0417-2838764、2822730(高级) |
阜新 | 0418-3327147、2824355 |
辽阳 | 0419-2289110 |
铁岭 | 024-72812070 |
朝阳 | 0421-3608136、3608081 |
盘锦 | 0427-2830087 |
葫芦岛 | 0429-3112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