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逐步扩大实名办税业务范围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加快税收诚信体系建设,保护诚实守信纳税人和办税人员、特定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利益,防范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开展涉税违法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工作部署,我省将逐步扩大实名办税业务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前,我省实名办税业务范围已扩大至105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工作安排,预计至2020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税服务厅前台所有依申请业务都将列入实名办税业务范围,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必须通过实名登录后才能办理涉税业务。
二、请尚未进行实名采集的办税人员和特定法定代表人,利用2019年8月-2020年2月非征期时间,到所属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信息采集,避免在全部业务纳入实名办税业务范围后影响您的正常办税。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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