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所涉及的所得税会计科目是什么?
社会团体的所得税,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社会团体会计科目如下,
取得会费收:社会团体会计科目记"会费收入"科目.
取得财政拔款记"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有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其它所得,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来说社会团体不需要缴税,但也不是绝对的.具体要看什么收入.
在我国,一般来说,作为一个组织,可能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等几种.下面具体分析社团即非营利组织需要纳税的情形.
1.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就要交增值税.社团一般不会有这些业务.
2.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缴纳了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就要按这三种税的税额的1-7%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镇5%,其余地区1%).
3.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需要交纳房产税.自用的,以房产原值扣除10-30%后的余值,按1.2%的税率缴税;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税.但经政府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社会团体,以及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院等卫生机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可以免税,但是出租的部分,仍然要上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土地,其产权人需要缴税.免税的范围基本同房产税.
5.印花税:凡是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主要是各种经济合同以及营业帐簿、产权证等.税额一般不大,可以忽略不计.
6.契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为3-5%.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7.企业所得税:按照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需要纳税的收入种类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但收入中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不需纳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新税法本身对此没有明确界定,是否符合免税条件,主要看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部门的规定.
按照新税法出台之前(现在应仍为有效)的规定,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都免征企业所的税.
另外,如果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个人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会费和捐赠收入,属于社团的主要收入来源,其资金性质为社团集体资产,应按照省级财政、民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门的票据收取(不能使用白条、自制收据以及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