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务中遇到的比较难相处的三个会计科目:
1、销售边角废料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计征增值税、所得税及会计处理问题
(1)企业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时,应将处理的边角废料所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年末,应将其它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因为出口单证不齐而造成无法退税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对实行“先征后退”增值税的生产性出口企业,其内销与出口的销售额,均应该按月计算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并如实申报纳税,不能因为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单证不齐造成的当期无法退税,而把出口的销售额的销项税额计入“待摊费用-待转增值税销项”科目。
征税是应税行为发生后计算征收的,出口退税是出口单证齐全后办理的,两项不能等同。
3、款已付清但发票未到如何账务处理
外购货物已经验收入库,货款已经付清,但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可按实际付款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冲销上述分录,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