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设计的重要性
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附录中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了涵盖各类企业的主要交易或事项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要求各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会计要素的内容按照经济管理的要求进行具体分类核算和监督的项目,是编制会计凭证、设置账簿、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搞好会计科目的设计,对保证会计制度设计质量及会计工作的完成质量并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该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由于各企业的业务性质、经营目标、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及组织状况有所不同,会计科目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客观条件,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有用性原则、会计科目名称能明确地反映其内容并简明实用、符合会计电算化的需要等原则和要求,以保证会计信息需求者取得有用的以及不同企业间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指标,并发挥会计分析和会计检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