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四大类。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所列会计科目,如企业没有相应会计事项的,可以不设或合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会计科目;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一些表外科目。
但是,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应该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的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格式。
为了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制度规定统一的三位数的会计科目编号,在某些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科目之用。要求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