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应收账款的使用说明
⑴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⑵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⑶本科目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⑷本科目的主要。
①本科目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②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运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
③企业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现金金额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现金金额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④企业接受的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⑤将债权转为,企业应按应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⑥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企业应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⑸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案例:
[例1]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00000元,增值税额51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编制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35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银行存款6000
甲公司实际收到款项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357000
贷:应收账款357000
[例2]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10万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增值税率为17%,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10日后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寄来的一份三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117000元,抵付产品货款。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117000
贷:应收账款117000
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17000元存入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应收票据117000
如果该票据到期,乙企业无力偿还借款。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117000
贷:应收票据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