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科目 > 正文

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指南

2018-07-17 10:58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期(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如已结转销售成本的,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时,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结转跌价准备。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