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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科目的账务处理

2018-07-17 10:58     来源:中国会计网     
⑴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⑵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⑶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⑷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例】甲公司2008年11月初和乙公司签订售后回购协议:协议规定销售价格1000万,成本700万,回购价格1400万,期间为5个月。

  销售时候分录,不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17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0

  资产负债表日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700)×25% 75
   贷:所得税费用             75

  借:财务费用 (1400-1000)×2/5 160
   贷:其他应付款          16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60×25% 40
   贷:所得税费用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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