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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的核算

2018-07-13 11:1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在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有一个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是指事业从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上级单位、主管部门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拨给所属单位的经费,如用自身组织的收入和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

  账务处理:

  该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数,借方登记上级补助收入的缴回数,年终,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科目无余额。

  事业单位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上级补助收入”账户;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年终结账时,将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借记“上级补助收入”账户,贷记“事业结余”账户。

  【例】某事业单位2008年发生如下上级补助收入业务。

  (1)收到上级单位拨来的弥补事业开支不足的补助款300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上级补助收入       300000

  (2)缴回多拨的上级补助款50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上级补助收入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3)年终,结转“上级补助收入”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上级补助收入       250000

   贷:事业结余         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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