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
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影响部分报考人员正常参加近期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期一年。为确保成绩延期工作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成绩延期范围
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参加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的考生。
二、申请成绩延期的相关材料
相关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准考证、成绩单和疫情管控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附件1)。各市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定收集以上材料方式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做好宣传引导。
三、申请成绩延期的截止时间
各市在2021年11月29日前汇总填写《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汇总表》(附件2),以报告形式上报我中心职称考试部。
联系人:耿璐 电话:031166161957
附件:1、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
2、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汇总表
注:附件请点击附件进行下载。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