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中心定于2021年4月9日开始发放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通过考试且未收到邮寄证书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领取。
领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证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7室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