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经济师等六项资格考试 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为做好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经济、出版和注册城乡规划师等6项资格考试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请考生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人工核查对象
(一)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经济、出版以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具体人员名单见湖南人事考试网):
1.凡在线报名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网上比对核验告知承诺制的;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二)上述考试2018年度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参加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人工核查工作时间:2020年1月7日-8日。
人工核查地点:湘西州人社局专技科(北门街3号州人社局院内)
人工核查合格后,将报名表交州人事考试院(北门街2号原州财政局B栋2楼)
四、人工核查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Index.do)
湘西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