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和中级经济师均考两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考说明 |
01 |
工商管理 |
对应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专业 |
02 |
农业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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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财政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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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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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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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力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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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旅游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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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运输经济 |
对应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专业,包含邮政专业内容 |
23 |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
对应原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专业 |
24 |
知识产权 |
新增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