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非税收入征收是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一项重要职责,吉林监管局按照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遵循“应征尽征、应缴尽缴,按月征缴、年终清算”的工作思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坚持“三个强化”,实现“三个提升”,扎实做好中央非税收入征收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升风险防控。为做好中央非税收入的日常征收工作,有效防范业务、管理与廉政风险,吉林监管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征收征缴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一是完善《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建立征收岗和复核岗分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包括工作风险点、责任主体、具体流程及防控措施等内容,以及重点关注的各环节重大风险,从内控制度上保证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制定《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征收征缴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四级复核程序,优化人员配置,明确征收初审、复审、处长审核、局领导审核各环节的规范流程和岗位责任,保证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审核到位。实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风险控制机制。三是落实定期业务培训制度。责任处室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动向,定期组织学习培训,确保相关岗位人员不断学习新的政策文件及非税收入征缴、清算、监管等相关的制度规定。在充分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加强政策储备,为提高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水平打牢基础。
二、强化方式方法,提升审核质效。吉林监管局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把握好“受理、审核、清算”三个环节,不断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扎实做好中央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一是受理环节突出“快”字。在吉林监管局官网办事指南模块公布中央非税收入征收需要报送的资料,明确在每月10日前上报非税收入申报表、销售明细月报等基础材料。征收岗位责任人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意见,对于缺少资料的需详细告知被征收单位进行补充。二是审核环节突出“准”字。把好数据审核第一道关口,先由征收岗和复核岗分别核实基础数据、计征范围、提取比例和金额等信息,准确计算各月销售数据,再进行差异对比,保障月度缴款金额真实准确。及时向被征收单位反馈审核结果,跟进非税收入入库情况。三是清算环节突出“严”字。采取系统审核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核对全年缴款情况。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平台为依托,利用查询统计功能,充分发挥系统数据作用,核对全年非税收入开票与缴库情况。建立征收台账,全面统计被征收单位数据,与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加强数据统计分析与比对,关注数据变化。发现问题实地核实并督促整改,不断提升中央非税收入征管质量。
三、强化协调沟通,提升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监管局贴近地方、熟悉情况的优势,强化服务与监管并重。一是建立常态化信息传递机制。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沟通方式,与服务缴款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多让信息“跑网路”,少让申报人员“跑马路”。采取资料审核与实地检查、座谈调研相结合的形式,不断强化政策指导,督促提醒被征收单位按月报送资料,及时交流征收政策以及征收比例的变动情况,并将政策宣传和审核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单位满意度。二是加强与省财政厅信息共享。在确保中央非税收入及时准确入库的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省级非税收入入库级次错误,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省财政厅积极组织自查整改,并重新制定文件进行规范。双方强化信息交流,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完善中央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三是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全面掌握中央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现状、核算征收方式、收入收缴模式、收入预算管理等情况,结合征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反映,并提出建议,为财政部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好“哨兵”“探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