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须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及地点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于2020年5月6日(每周三、四)开始发放,领取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4室(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二、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告知承诺制,领取合格证书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三、其他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领取资格证书,代领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2.《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资格考试存档表》必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自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未领取合格人员的证书,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构不予留存。
联系电话:0433-2879090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