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吉林会计 > 吉林财税法规 > 正文

吉政办函[2020]45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0-04-25 17:2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0]45号         2020-04-16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4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