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工信企指字〔2022〕129号 2022-06-02
各省直融资担保机构: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赣财规〔2021〕1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推动全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省直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江西省内登记注册、持有效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正常运营且按照工信部要求完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下称工信部报送系统)2021年担保业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省直融资性担保机构。
二、申报条件
1.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
2.2021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按单笔计算)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对房地产行业、金融服务行业和投资(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包括在内。
三、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申请报告;
2.2021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自评及推荐意见表(附件2);
3.经合作银行确认的2021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3);
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应包含单笔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额、担保起止日期、担保收费等信息);
5.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机构章程复印件;
6.企业承诺书(附件4)。
四、申报方式
省直融资担保机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直接申报。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均须报纸质版和光盘,纸质资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每项申报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专项审计报告中担保业务明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须报EXCEL电子格式表;
2.申报机构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以EMS方式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三栋426室,邮编 330036;电子材料发送至:gxtqyzdc @jxciit.gov.cn;
3.申报单位请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后期一律不接受材料补交。
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企业指导处 张文林 88916366
省财政厅 经济建设处 王胜东 87287589
附件:
1.2022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2.2021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自评及__推荐意见表.doc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