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中级会计考试报考资格后审工作的公告,宜春市报考中级会计人员连续两年三门科目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考试分数≥60分)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被驳回且需要重新提交补充资料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17时30分之前上传提交,逾期将不予办理。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中级考试报考资格后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赣财会考﹝2021﹞3号)文件要求,现就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连续两年三门科目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考试分数≥60分)后再审核报名资格条件的方式。
二、请参加今年会计中级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后审人员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资格考试管理-考试报名-查看报名记录-中级资格审查,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如果审核状态是“审核通过”,表明通过了资格审查;如果审核状态是“审核不通过”,则要按照审查驳回要求和报名公告的规定,重新上传有关资料(操作流程: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资格考试管理-考试报名-查看报名记录-登录-中级资格审查-重新上传-提交);如果审核状态是“待审核”,表明审核部门正在按照先后顺序审核,请耐心等待。
三、资格审查被驳回且需要重新提交补充资料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17时30分之前上传提交,逾期将不予办理。
四、会计中级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后审工作由宜春市财政局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上述审核部门。咨询电话:0795—3567089(市财政局);0795—3272951(市人社局)。
宜春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