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吉安考区)报名公告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26日,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时。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 中、高级 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 中级 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 高级 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江西省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赣人社发〔2017〕8号)中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或非公企业工作,并取得会计师资格且受聘会计师职务满7年。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务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会计师职务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考区报名,不允许跨地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
二、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20年3月12日至26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江西省财政厅官网会计频道”(网址:http://www.jxf.gov.cn)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完成报名。为了向报名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报名服务,对于已经在服务平台完成人员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考试报名系统将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报名相关信息同步过来,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补充填写和上传相关信息和材料;未在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的报名人员,先注册,再登录服务平台—“资格考试管理”—“考试报名”界面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的材料;缴费系统延开到2020年3月31日 17时。
(二) 上传资料。
1.报考 中级 资格考试,应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须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需加盖认证机构公章);
(3)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
(4)可以证明满足报考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材料(如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 、 或劳动合同 、 或聘书 、 或聘用文件 、 或工资表);
(5)上传2016年至2018年按规定完成当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材料(如继续教育合格证 , 或本人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息采集”中反映完成继续教育的截图等,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尽可能的上传相关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资料);
(6)工作(学籍、居住地)属地的材料(如工作证、学生证、居住证或房产证等);
(7)照片,按照要求必须是1寸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
中级资格考试采取先报名,成绩全部合格后再审核报名条件的方式。考后资格审查事项,请考生于考试成绩公布后关注 吉安 市财政局 官网(http://czj.jian.gov.cn) 公告或通知。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过程中,未按照 吉安 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吉安市会考办”) 审核要求和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上传资料的,也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当年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只许延期一年),视同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以通过资格审查,但保留考生当年通过的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