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动态监控”机制。制定《赣州市财政局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将扶贫资金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强化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和项目资金绩效执行等环节的监控。2019年,全市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中录入各级各类扶贫资金47.4亿元。
二是健全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各县(市、区)做好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目标自评等工作,省、市对重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充分运用有关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成果,在分配有关涉农扶贫资金时对评价结果为A、B级的县给予倾斜支持,对评价结果为D级的进行了约谈。
三是完善扶贫资金调度督办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支出工作的通知》,细化扶贫资金支出数据调度内容,明确每季度对各县(市、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进行专项调度。同时,强化督促指导,结合上级反馈、专题调研、日常调度等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及时下发履责提醒函督促督办。
四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2018-2019年,市本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按要求在网上公开,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也按要求将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和扶贫项目安排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公开情况报送市财政和扶贫部门核查。
五是落实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制定《赣州市财政局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18-2020)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2018-2019年,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参加)中央、省、市各级扶贫资金管理业务培训9次,创新邀请一些典型经验县(市、区)和第三方专家进行现场教学,讲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编撰《赣州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试点工作资料汇编》和资产收益扶贫典型经验材料,进一步提升全市扶贫资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