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备案相关情况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号 2019-04-1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收费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效果,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税红利,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现对已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名称、运营商名称等信息予以告知。
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应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自愿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自愿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
纳税人如发现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存在乱收费问题,或者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存在违规参与、干预、诱导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问题,请拨打12366热线投诉举报。
附件: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备案相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