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4年度全市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盐医保发[2023]58号 2023-7-11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开展2024年度全市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7〕9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今后如不调整缴费标准,不再另行通知。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