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苏建函价〔2023〕63号 2023-02-19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精神,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2023年3月1日).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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