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
2022年江苏中级会计职称报名通知暂未公布,可参考2021年中级会计报名时间规定: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至31日,其中,初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30日24时;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31日17时;缴费截至31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http://kjexam.jsczt.cn),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报名地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
小编根据历年报名时间预计在2022年3月中旬。全国报名时间均在3月10日开始,各省报名时间略有差异。
以下是整理2018-2021年报名时间
2021年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31日
2020年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31日
2019年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31日
2018年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31日
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我省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全部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凡当前从事会计工作或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报考人员,应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系统开放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二)网上报名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先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邮寄服务)。
3.根据要求上传照片。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使用的照片。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4.打印“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5.根据要求上传有关审核补充资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
(3)符合中级资格报名具体条件(6)的,可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扫描件。
(4)属地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社保证明、学籍证明等,不同对象具体要求遵从各地报考通知)。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6)其他需要上传的资料(遵从各地规定)。
(7)上一年度参加过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人员除外),可免上传审核材料,登录报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从2021年3月15日开始,截至3月31日18时结束。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资料后,工作人员在3天内完成审核。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2021年3月15日至31日,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暂未公布,广大考生可参考2021年中级会计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工作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会计工作年限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算起。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在校生在校期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