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2021〕10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规定和省职称办有关要求,本届(2019年-2021年)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专家库成员任期即将届满。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级及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共同推动江苏高端会计人才成长,决定筹建新一届高评委专家库,特请你单位按下列要求推荐相关专业人员作为高评委专家库成员候选人,我们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初步遴选后报省职称办审批。
高评委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会计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公信力,有一定知名度的会计专业技术或学术带头人。
二、截至2020年底,具有3年以上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以及会计相关专业教授资格;
三、能保证每年有一定的时间参与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的在职人员(年龄在45周岁左右、年富力强者优先)。
2020年已被我厅聘任为省会计咨询专家的人员直接作为候选人,无需推荐。
原则上每市各推荐15名(其中非企业类的不超过5名),县(市)各推荐不超过2名(企业类),省有关单位各推荐2-3名,有关高等院校各推荐3-5名。原省高评委专家库成员中符合条件的仍可作为推荐对象。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自行下载表格填列,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推荐给我们。需填报的表格在我厅网站(czt.jiangsu.gov.cn)下载。请各单位将拟推荐人员填列的《高评委专家库成员人选情况一览表》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我厅会计处(各市推荐人员由财政局初审并盖章后集中上报)。
联系电话:025-83633208。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3月8日